试用期被无故辞退,要求经济补偿
需求描述
本人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,担任产品经理一职,试用期三个月。入职时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仅口头约定了试用期薪资及转正后待遇。2024年8月中旬,公司以“不符合岗位要求”为由在试用期届满前将我辞退,未出具任何书面辞退通知,亦未支付经济补偿金。此外,公司至今仍拖欠我第二个月工资。我曾向公司人事部门询问辞退理由及工资发放事宜,但对方仅以“公司决定”搪塞。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、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,以及被拖欠的工资?如需申请劳动仲裁,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?
交付要求
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
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
资金托管,验收后结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