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合同审查淮南市

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

发布于 6 小时前

需求描述

本人于2023年6月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从事产品经理工作,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。试用期即将届满时,公司以我工作能力不胜任岗位要求为由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,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公司声称我试用期内多个项目交付延期、客户反馈不佳,但从未提供过正式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估记录,也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。现本人希望了解: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?试用期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?如公司违法解除,劳动者可主张哪些权益?

交付要求

  •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

  •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

  • 资金托管,验收后结算

律师留言

林律师

需要提醒的是,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,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。请尽量留存打卡、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,以支撑加班事实。

徐律师

若涉及工伤,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,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。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。

赵律师

建议先固定证据:保留辞退通知、工资流水、考勤与岗位变动记录。若属违法解除,可主张继续履行或按工龄要求赔偿金(2N);具体金额需结合月工资与在职时长核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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