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
需求描述
本人于2024年1月15日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,担任产品经理职务,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。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试用期考核标准和转正条件。2024年5月10日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口头通知我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,随后于5月12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但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考核依据或不胜任的书面材料。请问: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明确的考核依据?如果公司无法证明我不符合录用条件,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?另外,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%,赔偿金应按何标准计算?
交付要求
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
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
资金托管,验收后结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