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招标投标南京市

试用期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

发布于 4 天前

需求描述

本人于2024年1月15日入职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,担任产品经理职务,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。入职时公司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试用期考核标准和转正条件。2024年5月10日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口头通知我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,随后于5月12日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,但未提供任何具体的考核依据或不胜任的书面材料。请问: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明确的考核依据?如果公司无法证明我不符合录用条件,我是否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?另外,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%,赔偿金应按何标准计算?

交付要求

  • 通过平台沟通需求细节与服务方案

  • 需求细节以平台沟通记录为准

  • 资金托管,验收后结算

律师留言

何律师

维权路径上,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,时效为一年。您可先与公司协商,协商不成再提起仲裁;如对裁决不服,还可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起诉,整体周期建议提前规划。

林律师

需要提醒的是,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较为特殊,考勤由用人单位掌握的部分可由其举证。请尽量留存打卡、排班或线上沟通记录,以支撑加班事实。

徐律师

若涉及工伤,建议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并做劳动能力鉴定,两项结论是后续索赔的基础。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一次性伤残补助等项目可分别主张。

大家都在问